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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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7:37
在新冠疫情形势严峻的背景下,部分人无视防控要求,故意隐瞒行程或病症,这已触犯法律。近日,一名司机因隐瞒行程被判4年刑期,他表示希望申诉。最高人民等五部门于2023年1月7日发布了新的通知,调整了对疫情相关犯罪的处理,不再将某些行为定性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或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韩罡是一名大货车司机,每月收入约1万元。2022年1月,他在黑龙江卸货后返回家乡绥中县,不久后当地爆发疫情,他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由于他和妹夫未报告行程,韩罡被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监视居住,期间家庭经济主要靠妻子打零工维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隐瞒行程情节严重者可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的调整意味着,从2023年1月8日起,对某些违反疫情管控的行为不再按原有罪名定罪。这表明法律对疫情应对策略的动态调整,旨在更公正地处理此类案件。韩罡的案例提醒我们,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重要性,任何瞒报行为都可能带来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