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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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包括多个部门,以确保其高效运行和提供全方位服务。首先,有办公室,同时兼有信访职责,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和公众咨询。


法规处则负责制定和解读相关人力资源,确保所有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研究室则承担着分析和策略制定的工作,为决策提供依据。


组织人事处与老干部处共同管理机构内部的人事和退休事务,确保员工权益和老干部的关怀。财务处则负责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综合计划处负责整体规划和协调,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管理处则关注人才的培养和市场供求。就业促进处处理失业保险事务,确保就业权益和社会保障。


工资处关注薪酬福利,调解仲裁管理处处理劳动争议,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则关注专业人才的管理和招聘。


职业能力建设处致力于提升职业技能,军官转业安置处负责军人转业的相关事宜,劳动关系处维护劳资关系,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处确保公平就业环境。


城镇和农村养老保险处分别关注城市和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问题,工伤福利保险处负责工伤保险的管理和赔付,医疗保险处则负责医疗保险的支付和监管。


定点医药监管处确保医疗服务质量,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负责基金的审计和监督。最后,外国专家与留学人员工作处(国际合作处)则处理国际人才引进和合作事宜。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组成部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上海市外国专家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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