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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害关系人跟案外人的区别主要是认定标准完全不一样,利害关系人是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直接当事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跟侵权行为之间是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而案外人是指除利害关系以外的其他人,民事侵权纠纷中,案外人并没有权利直接起诉。
一、利害关系人与案外人的区别是什么?
利害关系人与案外人的区别是认定标准不同。
利害关系人一般认为是权益受到侵害的直接当事人。“法律上利害关系”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与行为之间存在的一种因果关系,所以,从合法权益、行政行为及其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三个维度来探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构成是较合乎逻辑的研究进路。
案外人,不是泛指除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一切人,而是专指除当事人以外,其法律上的权益因执行行为而可能受到侵害的人,即与执行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此类人不参与案件,但是是与案件的判决有利益关系的第三人。不同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也不同于无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为这两种人都是即参与案件审理又有利害关系的人,而案外人就属于没有参与案件审理,但有利害关系的那一类人。
二、利害关系人向起诉怎么写起诉状?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事实上,我国法律制度并没有详细规定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在鉴定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时候,主要就是看当前的这一行为是否有直接侵害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直接侵害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属于利害关系人,其他人都是案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