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5-01-18 16:00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18 16:26
需要,因为男方是以欺骗的形式去跟女方同居的,所以不是男女双方自愿的,属于侵犯了女方的人身权利,可以申请精神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18 16:27
如果真的追究的话,是可以采取法律形式来捍卫自己合法权益的,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
当然,如果还有感情的话,还是不要撕破脸,毕竟自己是真心实意的,无愧于心,今后会有好的回报。
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18 16:26
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实际情况中需要搜集证据,比如你怎么证明他是在欺骗你,欺骗你的实质物质是什么,如果仅仅凭借两个人分手就断定人家欺骗感情很难得到相应的支持,因为你们都定亲了由于双方原因不能走到一起最多算恋爱失败,基本不可能有任何补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18 16:21
女方千万不要这有这种想法,男女交往一年多了,最后以欺骗交往下定议,这个想法是不对的,如果是闪婚,理由还充足,交往相互不了解产生的欺骗后果,都交往一年了,还不了解,这个理由不靠谱,你付出一年的青春结束,总比付出更多而分手要好,从这次失败总结,对一些事情一定要有主见不能大盲目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5-01-18 16:24
如果真的是以欺骗方式交往了一年,可以去起诉他了吧,这样的渣男不值得可怜,必须用法律武器来制裁他。不仅要精神损失费,还要让他付出代价,让他为自己做的错事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