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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3分钟前
患者家属或医疗机构应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共同委托,协商预先缴纳。卫生部门移交鉴定,争议提出方预先支付。经鉴定,属医疗事故,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非事故,费用由提出争议方承担。县市级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需支付鉴定费。重新鉴定不收取费用。法律法规规定,卫生部门接到报告后,需交医学会鉴定,由双方或提出方预先支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和再次,区县级鉴定费约为2500元,省、直辖市级为3000元左右。双方共同委托时协商预缴,卫生部门移交时争议提出方预缴,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由医疗机构支付,再次申请鉴定时由申请方预缴。鉴定属于医疗事故,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非事故,则由提出争议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