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6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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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6 11:56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6 13:14
你好,一般按你工伤发生时的上一年的平均工资计算,关键看你赔偿什么费用,而且保险公司也有其规定,所以比较复杂,一般要结合具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