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包括社保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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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1 22:03

工资总额不包括单位缴纳的社保。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十一条 下列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扩展资料: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发布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和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和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与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1 22:03

工资总额不包括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的。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十一条 下列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扩展资料

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

1,根据*据有关部门的规定颁发的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技术改进奖等等奖金

2,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支出

具体有: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公费医疗卫生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费、上下班交通费、洗理费等。

3,离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4,劳动保护支出

具体有:工作服、手套等劳保用品,消毒剂、高温清凉饮料,以及63年劳动部规定的五类等特殊工种享受的保健食品支出。

5,非雇佣性劳务报酬

6,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7,本企业职工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支付的股息和利息

8,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费用

9,应建立雇佣关系而支付给劳动部门的各种费用

10,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1,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此外,企业发给职工的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以及发给职工的洗理费、卫生费等福利费也不属于工资总额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1 22:04

1、个人方面
社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是计算进你的个人收入之内,只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适用于税前扣除而已

2、单位方面
公司承担的公司缴费部分不计入工资总额,而应计入人工成本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
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
第三章 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

  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1 22:04

工资总额不包括社保。

工资总额指的是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中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与生产有关的各种经常性奖金以及根据法令规定的各种工资性质的津贴等。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发布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和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和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与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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