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任命和决定任命分别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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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2 18:40

*决定和批准的区别如下:
1、*决定,是指未经某省*研究,由*直接酝酿、直接决定任命的干部,或者是*最终决策的结果与*提出的建议并不完全一致。一般而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一把手”,*各部委*、主任等正部级领导的任命,主要由*酝酿、统筹研究,在干部任命时,一般会用“*决定”的表述。
2、*批准,主要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各部委*党组向*推荐的拟任省部级干部人选,被*采纳,在宣布人事任命时,中组部一般会采用“*批准”的表述。在副省部级干部的任用上,*有一定的推荐权,中组部有一定的建议权。
【法律依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巡视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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